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		  		我只拉你这一把(受伤狼犬被按在腿上打P股,羞耻B起)  (第1/2页)
    当年补课的风气还未盛行,假期生活很是悠闲,我每日除了预习下学期的课程外,还会出去散散步。    县城就这么大,街坊邻居抬头不见低头见,我也碰到过几次李铮。    第一次见他时,我在他后面,看着熟悉的背影,我试探性地喊:“李铮?”    他脚步顿了一下,然后生硬地控制住转了一半的身子,假装没听到,加快脚步匆匆走了。    从那天以后我就把散步列入了每天的日常,跟我姥美其名曰“锻炼身体,健康生活”。    第二次见他的时候,他在打架,打群架,李铮好像还是一个小头目。    这是我第一次看到这样的李铮,像一头恶狼,嗜血,不要命。    破败而狭窄的巷子里,挤着斗殴的两伙人,地上是扭打挣扎着的身体,空中是爆裂的啤酒瓶,参与这场斗殴的大多是被困在这座城里无所事事的青年,他们挥舞着拳头,像是在宣泄着什么不满。空气中充斥着酒的辛辣和血的腥苦。    李铮是这群人中的一个,我一直知道他打架很厉害,现在才知道,他并不是身手有多好,而是足够狠,足够不要命,伤敌一千自损八百。    好在李铮这边占了优势,对面气势散了,四散而逃。    我默默看完这场斗殴,在李铮躺在地上咬着T恤处理伤口的时候默默离去。    回到家后,我状似无意地问李铮对门的王寡妇:“王阿姨,我今儿怎么看到李铮和不三不四的混混在一块?”    在她叹惋又嘲讽的八卦中,我大致理清了事情的脉络。    李铮他妈欠了高利贷跑了,追债的追到了家门口,李铮没了爹,也没有钱,连多年攒下的压岁钱都被他妈敲开存钱罐带走了,本金都还不上,更别说那飞涨的利息了。还不了钱就要挨打,李铮也是不要命,只身一人跟一群混混干了起来,结果那股不要命的劲儿得了背后黑帮老大的青眼,给他缓了期限,免了利息,但是要跟着他做事。    没错,真不是港剧看多了,这座经济凋敝的县城里真的有黑帮,而且是在很多年后的“扫黑除恶”行动中中被当作一省之政绩扫除的大老虎,想不到李铮小时候看港剧还想当我老大,长大了却真成了黑帮的马仔,真是天意弄人。    跟着黑帮能做什么事,无非就是打架,争地盘,讨债,收保护费之类的勾当,估计那日我在巷子里看到的,就是李铮的新“工作”。    我跟李铮大概是越走越远了,那日他不理我,也是为了不给我带来麻烦。    理智告诉我,我对李铮的人生无能为力,最好的办法就是早日抽身,离开这里,这不是我告白失败后已经做出的选择吗?    但我还是自欺欺人地留了下来,多陪陪姥姥,我对自己说。    第三次见他时已经快开学了,我去城南的粮店帮我姥扛几袋米面备下,免得我走了以后我姥扛不动。    这次李铮还是在打架,只是境况不同,这次被围在中间按在地上群殴的人是李铮,而打他的人也很眼熟,有几个不是那天跟着李铮打群架的小弟吗?    双拳难敌四手,而李铮手脚都被人按着,咬着牙承受着一切。    他身上全是血,被打得青肿的双眼绝望而无神。    这一幕击碎了我。    我冲上前去,大喝一声。    除了在学校与红毛打过一架外,我从没打过架,对自己的身手有几斤几两比谁都清楚,盲目冲上去除了多个人被打外起不到什么作用。    我看上去就是不会打架的人,而这也是我唯一的优势。    我努力绷着脸,装出一副镇定的样子。    “你们在这打架,还是这么多人打一个,不怕犯法吗?”    “小子,别多管闲事,小心连你一起揍。”    “哦,你们挡我路了,今天这事我管定了,我爹是警察局的,也快下班了,正好逮几个地痞流氓充充业绩。”    对面明显半信半疑,我维持着那种目空一切的骄矜,嫌弃地用脚尖踢踢躺在地上的李铮:    “喂,还活着吗?”    李铮抬头看着我,沉默不语。    我伸手:    “我只拉你这一次,免得在我爹管辖区出了事,麻烦。”    李铮的脸上的神色飞速地挣扎了一遍,最终还是握住了我的手,紧紧地。    我扶起他,撞开人群,有人想拦我,我毫不客气地一脚踹上去,这些混混没什么见识,真被我唬住了,骂骂咧咧任我俩离开了。    我扶着李铮去了他家,因为怕他一身血把我姥吓着。    我们一路无话,李铮也是硬骨头,路上没喊一声疼,而我则在思考着可
		
				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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