字体:大 中 小
护眼
关灯
上一页
目录
下一章
第二章剑痕 (第2/2页)
人,遇佛杀佛,我劝你……」 「嘘。」神荼用极凶恶的表情看了过去,随後又把目光移回了皇帝脸上,只见皇帝的身子抖的b方才更厉害,实在是因为祂的脸太过凶煞,好像是来自Y间的鬼魂,随时要取了他的X命。 祂把头往右後一探,剑便飞了过来,落入祂的右手之中,神荼贴着皇帝的耳畔,轻声说道:「这,你的罪最重,所以你更要Si。」话一说完,手上的剑已经穿过心口,皇帝留下错愕与无知,Si前都未能瞑目。 萧离人看见皇帝Si了,内心又一阵震荡,这一日恍若隔世,好像一整年都杂事都发生在今日,先是皇帝遇劫,二是剑首现身,甚至是传说中的冥神神荼,这一切都让一个兵部尚书,更加身心疲倦,但这个官职,也再此刻卸去了,大宁这个国号,从此消逝。 神荼办完事之後,便朝着萧离人走去,对他说道:「你的生机,在北方。」话带到,祂向後瞥了一眼,警告对方眼前此人是神要保的人,谁敢碰,谁就要以神为敌。 端木穹收起刀,道:「哼,今日不杀你,你的Si劫依然难逃。」他面露不悦的离去,来时以为胜券在握,去时却是功亏一篑,这日可是阎罗会成立至今的首败。 神荼离开之後,只留下数道入地三寸的剑痕,萧离人心道:「来去匆匆,与传闻中的一模一样,俐落乾脆,也强的让人瞠目咋舌,他既然指点我北方,那便有他的用意吧。」 冥神神荼,最早源自於上古时期,负责捉拿在夜间做了伤天害理之事的鬼魂,当时鬼门有两个门神,另一名换郁垒,後世之人用桃木刻成他们的模样,据说只要挂在家门口,便可避邪防害,因此几十年期间,突然冒出了自称神荼之人,反而让许多百姓的生活,多了一分安稳。 神荼现身时间不定,屡屡重要时刻,祂都会现身,因此他头顶上的两米翎子和正义凛然的武生脸谱,都成了地方角头的恶梦,被盯上的人部分都改邪归正,不然半夜常梦见自己在Y间饱受折磨,久而久之会成了一辈子的梦魇,除非人改过向善。 刑场惨案,过了不久就传了出去,每日都会x1引不少围观民众,尤其又听闻十年未现身的冥神神荼,竟也参与其中,任谁都充满好奇,尤其是数道剑痕中,有一道与众不同,乃因这道剑痕指向了磐武山。 不知是巧合还是线索,谣言以讹传讹,三人成虎,渐渐的来这里的人,除了对神荼的敬仰,来追随神迹祈求平安的,也有一部分的人是因谣言而来,毕竟磐武山上住着天下第一剑,而剑首这个名字,跟神荼一样令人好奇。 後来萧离人离开皇城,大宁的国号,就只剩下一个空壳,这几年百姓的生活依旧,阎罗会的人也没再来过,只有到处发布缉捕萧离人的公告,可惜那名少年就此失踪,而皇子中最不为人知的皇三子,却透过江湖传言道出,若国家二十年内未找到足以统御的人选,那他便会回来。 皇三子年纪最小,在太上皇仙逝之後,就离开了大宁,那年他年纪还不到二十,算算时间,即便过了二十年,他也才四十初头,反观那年同样离城的皇长子,就此没了消息。 萧离人依循神荼所说,往北方直行,最後来到磐武山,那日剑首便站在山顶上,似乎早就预见他会前来,萧离人二会剑首,先前以为对方是个冷酷之人,见面之後方知一段不为人知的故事。 剑首侃侃而谈,把大宁隐藏三十年的不堪往事,都跟这名少年说。 原来当年皇二子,觊觎皇位许久,於是暗中计策要弑父的计画,於是在某年的国宴上,他事先吩咐伙房,在每个人的茶酒内下毒,等所有的人都中毒昏迷後,他便假借去关心太上皇,再趁机拿出手中的短刃,狠狠的在先皇的心上刺上一刀,後来他给皇长子服了解药,再对自己下毒,因此等长子醒来,兵部的军队刚好前来,那时无论他如何解释,都没有用了。 其实那一日,皇三子是里头唯一醒着的人,他亲眼目睹一切,却没有道破,因为他知道,当他出来替大哥作证,那下一个被抓走的人就会是自己,於是他选择离开那个再也没有温暖,只剩下功名的家。 不过皇长子没有Si,是兵部尚书放他走的,所以他被皇二子判了Si刑,并吊挂在城门口示众,好像在告诫天下人,违背命令的下场,在这次的杀J儆猴之後,部份的人都选择低调与服从。 至於当年的兵部尚书是如何知晓真相的,也许只有皇长子一人知晓,而那日出现的端木穹,也是在国宴之後,离开皇城的,那日皇长子驾着兵部尚书的千里马,连夜狂奔,长门关口,是他留下给世人最後的踪迹。 剑首道:「你的父亲,是我当年最好的朋友,我们是忘年交,他离开之时你才三岁,若我记得不差,兵部应该是有一名叫关玉泷的,养育你长大吧。」 萧离人点点头,剑首又继续说道:「他本来也想走,但是你父亲Si前有遗愿,就是要你平安长大,虽然你不是他亲生的,但他待你如亲骨r0U,老关就是因为你父亲留下的,虽然他的下场与你的父亲一样,但是他用他名分,将所有的利益与好处,都给你了,这也是你为何能当上兵部尚书的关键。」 「所以从今天开始,我教你练剑,练到你超越我,我才会放你离开。」 萧离人看着剑首,内心百感交集,却也欣慰,他接过剑首递来的剑,细细地抚m0剑身,这口剑让他想起往事,也想起记忆中那名英俊的面容:「剑首前辈愿屈尊,晚辈自当不负前辈所托。」
上一页
目录
下一章